Created things: idols to adore or messages to decode?受造之物:偶像是用來朝拜或是要解讀的訊息
「如果有人因這些東西的美麗而著迷,奉之為神;那麼,他們就應知道:這些美物的主宰更是美麗,因為,全是美麗的唯一根源所創造的。如果有人驚奇這些東西的力量和效能,就應明白:創造這些東西的更有能力;因為,從受造物的偉大和美麗,人可以推想到這些東西的創造者。」(智13:3-5)
以上是智慧篇有關拜偶像的論述。受造物可以是步向創造者的廣闊階梯;拜偶像就如在某一梯級上止步,上梯級的人自以為已到達終點。這做法是極其愚昧和荒謬的。
智慧篇是公元前一世紀左右的希臘文著作,寫的是以希臘文化為背景。在埃及的亞歷山大里亞,住著一大班猶太人。智慧篇以希臘哲學的概念,稱不認識天主的人為「愚人」,因為不認識天主的人未能從受造物發現那創造者。
「凡不認識天主的人,都是真正的愚人,因為,他們未能從看得見的美物,去發現那自有者;注意了工程,卻不認識工程師;反而認火、風、流動的空氣、運轉的星辰、洪流的巨濤、天上的光體,為統治世界的神。」(智13: 1-2)
| 1. |
舊約沒有任何章節清楚界定偶像崇拜是甚麼,反而有大量資料記述有關的誡命及譴責偶像崇拜。在整本舊約中,都可找到這類資料,不同歷史年代的著作,都有這類紀錄。 偶像崇拜即「拜神像(偶像)」 或 「用塑像當神拜」 。
有時偶像崇拜可以是「拜動物」或「拜人」或「用偶像來敬拜天主」。
偶像被指稱為「非真神」(申32:17,耶2:11),「屍首」(肋26:30),「可憎惡的事物」(申32:17),「無能的東西」(耶2:11),「虛無」(撒上12:21,依44:20),「烏有」(依41:24)。
詠第一一五篇指出偶像是人手中又聾又盲及啞的製造品。
「外邦人的偶像無非金銀,不過是人手中的製造品:偶像有口,而不能言,偶像有眼,而不能看,有耳,而不能聽,有鼻,而不能聞,有手,而不能動,有腳,而不能行,有喉,而不發聲。鑄造偶像的人,將與偶像同亡;凡信賴偶像的人,也將是一樣。」(詠 115: 4-8)
| 1a. |
有時偶像被視為擁有神力的真神,因而受人敬拜。達尼爾書記載巴比倫王敬拜一個名叫貝耳的偶像:
「巴比倫有一個偶像名叫貝耳,每天這偶像耗費十二袋細麵,四十隻綿羊和六桶酒。 君王也恭敬這偶像,每天都去禮拜;但是達尼爾卻崇拜自己的天主。君王曾對他說:『為什麼你不崇拜貝耳?』達尼爾回答說:『我不敬拜人手製造的偶像,我只敬拜創造天地,主宰全人類的生活的天主。』君王對他說:『你不以為貝耳是生活的神嗎?你不見貝耳每天吃喝那麼多嗎?』達尼爾笑著說:『大王,不要受欺騙!它裏面是泥土,外面是黃銅,決不會吃,也不會喝。』」(達14:3-7)
先知歐瑟亞譴責以金銀製造偶像及膜拜偶像的人:
「如今他們仍舊犯罪,用銀子為自己鑄神像,按照他們的幻想製造偶像;這一切只是匠人的作品,他們反說:『應向他們獻祭!各人就口親牛犢。』」(歐13:2)
以上的事件顯示人們膜拜的是有形可見及用珍貴金屬製成的偶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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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b. |
有時,偶像是用來代表不可見的神祇或靈體。
在這種情況下,拜偶像就是膜拜那在偶像身外的神祇或靈體,這種形式的膜拜就不是拜偶像本身。 列王紀記述巴耳的祭司和厄里亞先知之間的比試,這場在加爾默耳山上進行的比試被譽為是巴耳和雅威上主的比試。
巴耳祭司們沒有利用偶像來哀求他們的神祇:
「他們從早晨直到中午呼求巴耳的名字說:『巴耳,應允我們罷!』但是沒有聲音,也沒有答應的。他們就在自己所築的祭壇旁,跪下又起來,跳個不停。到了中午,厄里亞嘲弄他們說:『你們再高聲喊叫,因為他是神,或者他正在沉思冥想,或者它暫時隱退,或者正在外旅行,或者他正在睡覺,必須把他叫醒。』他們遂更高聲喊叫,照他們的習慣,用刀用槍割傷自己,直到全身流出血來。過了中午,他們仍繼續狂喊亂叫,直到晚祭的時候,但仍然沒有聲音,也沒有答應的,也沒有理會。」(列上18:26-2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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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c. |
在以色列的歷史中,對拜偶像的譴責這傳統日益增強,在最高峰的時候,任何形式的偶像崇拜都全被禁止。
他們不只不可膜拜塑像或圖像或任何神祇,甚至不准利用任何媒體及/或人手中的製造品來代表上主。按這一理解,就算是向天主的敬拜也不能利用任何塑像或圖像或其他人的創作;就算這些創作是用來代表天主以幫助敬拜者的禮拜,亦被視為拜偶像的一種。
根據這一傳統,天主十誡中的第一誡已非常嚴格的說明:
「我是上主你的天主,是我領你出了埃及地、奴隸之所。除我之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。不可為你製造任何彷彿天上、或地上、或地下水中之物的雕像。不可叩拜這些像,也不可敬奉。」(出20:2-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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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. |
先知們認為拜偶像是以色列最嚴重、最相反雅威上主的大罪。
許多先知把西乃山上的盟約比作雅威上主與以色列的結合。因此,拜偶像被譴責有如犯上妻子對夫不忠之罪。出谷紀記述雅威上主與以色列在西乃山上訂定「婚姻盟約」;同時,以色列卻不忠於上主。
「眾百姓即將他們耳上的金環摘下,送到亞郎跟前。亞郎從他們手裏接過來,製了一個模型,用來鑄了一個牛像。他們遂說:『以色列,這就是領你出埃及國的天主。』次日清晨,他們起來,就奉獻了全燔祭和和平祭;以後百姓坐下來吃喝,起來玩樂。」(出32:3-4,6)
| 2a. |
雅威上主藉著耶肋米亞先知通知以色列:
上主這樣說:「我憶起你年輕時的熱情,你訂婚時的戀愛;那時你在曠野裏,在未耕種的地上追隨了我。」(耶2-2)
「你們的祖先在我身上發現了什麼不義,竟遠離我而去追隨「虛無」,自成為虛無呢?」(耶2-5)
「因為我的人民犯了雙重的罪惡:他們離棄了我這活水的泉源,卻給自己掘了蓄水池,不能蓄水的漏水池。」(耶2-13)
「反在一切高丘上,和一切綠樹下,偃臥行淫。」(耶2-20)
「你自己製造的神祗在哪裏?在你遭難的時候,他們若能救你,就讓他們起來! 因為猶大!你神祗的數目竟等於你域邑的數目一般多。」(耶2-28)
「一個處女豈能忘了自己的珍飾﹖一位新娘豈能忘了自己的彩帶﹖我的人民卻忘了我,時日已久長,無法計算。」(耶2-3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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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b. |
歐瑟亞先知以自己娶得不忠之妻的經驗來告訴以色列,雅威上主就如一個被背叛的丈夫,他將要處罰他不忠的妻子,使她看到自己的罪過而悔改。
「因為她不是我的妻子,我也不是她的丈夫;望她從自己的臉上除去自己的色相,從自己的胸間去掉淫亂。」(歐2:4)
「我要為了她敬拜巴耳的日子,懲罰她,就是她向他們燒香,以鼻環和項鍊修飾自己去追隨她的情人,而忘卻了我的的那些日子。」(歐2:15)
「我要永遠聘娶妳,以公義、公平、慈愛、憐憫聘娶妳;以忠實聘娶妳,使妳知道我是上主。」(歐2:21-2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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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. |
新約延續以上的觀點,視偶像為「非真神」或「烏有」;拜偶像是魔鬼的作為,誘惑人遠離天主。
在耶穌公開傳教前,衪在曠野中接受魔鬼的試探;耶穌退避魔誘是每一信徒應有的態度。
「魔鬼對衪說:『你若俯伏朝拜我,我必把這一切交給你。』那時,耶穌就對他說:『去吧! 撒殫!因為經上記載:『你要朝拜上主,你的天主,唯獨事奉衪!』』」(瑪4:9-10)
| 3a. |
聖保祿對偶像崇拜提出新而獨特的看法 就保祿的看法,偶像崇拜不是多神宗教的最原始階段,由此逐漸發展成更進步的一神宗教。
保祿視拜偶像為原始一神宗教的敗壞。從創造之初,人類已從受造物中認識天主。
「原來天主的忿怒,從天上發顯在人們的各種不敬與不義上,是他們以不義抑制了真理,因為認識天主為他們是很明顯的事,原來天主已將自己顯示給他們了。其實,自從天主創世以來,祂那看不見的美善,即祂永遠的大能和祂為神的本性,都可憑祂所造的萬物,辨認洞察出來,以致人無可推諉。他們雖然認識了天主,卻沒有以祂為天主而予以光榮或感謝,而他們所思所想的,反成了荒謬絕論的;他們冥頑不靈的心陷入了黑暗; 他們自負為智者,反而成為愚蠢,將不可朽壞的天主的光榮,改歸為可朽壞的人、飛禽、走獸和爬蟲形狀的偶像。」(羅1:18-23)
因人類「將虛妄變作天主的真理,去崇拜事奉受造物,以代替造物主」(羅1:25)他們因「不肯認真地認識天主」(羅1:28)而付出高昂的代價。沒有天主,人類就要受罪惡的奴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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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b. |
聖保祿對偶像崇拜提出有關「本性私慾」的長長罪列:
「本性私慾的作為是顯而易見的:即淫亂、不潔、放蕩、 崇拜偶像、施行邪法、仇恨、競爭、嫉妒、忿怒、爭吵、不睦、分黨、妒恨、【 兇殺】、醉酒、宴樂,以及與這些相類似的事。我以前勸戒過你們,如今再說一次:做這種事的人,決不能承受天主的國。 凡是屬於耶穌基督的人,已把肉身同邪情和私慾釘在十字架上了。如果我們因聖神生活,就應隨從聖神的引導而行事。不要貪圖虛榮,不要彼此挑撥,互相嫉妒。」(迦5:19-21,24-25)
耶穌基督把人類從這本性中救拔出來。耶穌給予我們最大的恩賜就是自由;但偶像崇拜卻使人成為奴隸。
「基督解救了我們,是為使我們獲得自由; 所以你們要站穩,不可再讓奴隸的軛束縛住你們。」(迦5:1)
「當你們還不認識天主的時候,服事了一些本來不是神的神;但如今你們認識了天主,更好說為天主所認識;那麼,你們怎麼又再回到那無能無用的蒙學裏去,情願再作他們的奴隸呢?你們竟又謹守某日、某月、某時、某年! 我真為你們擔心,怕我白白地為你們辛苦了。」(迦4:8-11)
在保祿的第二次福傳旅程中,他到了雅典,一個充滿哲學家,人類智慧象徵的城市。
「保祿在雅典等候他們時,見城裏滿是偶像,心神很是悲憤。」(宗17:16)
保祿以「天主是宇宙的創造者」這一概念開展他的福傳事業:
「創造宇宙及其中萬物的天主, 既是天地的主宰,就不住人手所建的殿宇,也不受人手的侍候,好像需要什麼似的,而是他將生命、呼吸和一切賞給了眾人。」(宗17:24-2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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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c. |
保祿相信每人都需要「悔改皈依」以接觸生活的天主:
「天主對那愚昧無知的時代,原不深究; 如今卻傳諭各處的人都要悔改,因為他已定了一個日期,要由他所立定的人,按正義審判天下,他為給眾人一個可信的憑據,就叫這人從死者中復活了。」(宗17:30-31)
保祿向得撒洛尼人重申這一訊息:
「你們怎樣離開偶像歸依了天主,為事奉永生的真天主,並期待衪的聖子自天降下,就是衪使之從死者中復活,為救我們脫免那要來的震怒的耶穌。」(得前1:9-10)
耶穌藉著聖神的恩賜引領信徒悔改以獲得救恩:
「弟兄們,至論神恩的事,我切願你們明瞭。你們記得:當你們還是外教人的時候,好像著了迷,常被勾引到那些不會出聲的偶像前。為此,我告訴你們,沒有一個受天主聖神感動的會說:『耶穌是可詛咒的;』除非受聖神感動,也沒有一個能說:『耶穌是主』的。」(格前12:1-3)
在保祿的第一次福傳旅程中,他到了呂斯特辣,一件令人驚訝的事發生。保祿正向群眾宣講時,當中的一個跛子痊癒了。群眾認為只有神祇才能行這樣的奇蹟,他們開始說:「神取了人形,降到我們這裏了!」(宗14:11)
他們就想向保祿和巴爾納伯奉上祭獻。
「巴爾納伯和保祿宗徒聽說這事,就撕裂了自己的衣服,跑到群眾中,喊著,說道:『人哪!你們這是作什麼﹖我們也是人啊!與你們有同樣的性情;我們只是給你們傳揚福音,為叫你們離開這些虛無之物,歸依生活的天主,是他創造了天地海洋和其中的一切。』」(宗14:14-1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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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d. |
保祿需要面對一個非常棘手但常見的問題,那就是究竟基督徒可否吃祭過神的食物。因為在格林多的街市中經常出售祭過神的肉。 保祿對此的立場是:
「凡在肉市上買來的,為了良心的緣故,不必查問什麼,你們只管吃罷!『因為大地和其中的萬物,屬於上主。 』」(格前10:25-26)
基督徒有時應邀出席一些宴會,筵席上亦會奉上祭過神的肉;保祿的答覆是:
「『凡事都可行,』但不全有益;『凡事都可行,』但不全助人 。人不要只求自己的利益,也該求別人的利益。」(格前10:23-24)
「若有一個無信仰的人宴請你們,你們也願意去,凡給你們擺上的,為了良心的緣故,不必查問什麼,你們只管吃罷!但若有人向你們說:『這是祭過神的肉,』為了那指點的人,和為了良心的緣故,你們就不可吃。我說的良心不是自己的,而是他人的良心。那麼,我的自由為什麼要受他人良心的束縛呢?我若以謝恩之心參加, 為什麼我要因謝恩之物而受人責罵呢?」(格前10:27-30)
「至論吃祭邪神的肉,我們知道:世上並沒有什麼邪神;也知道:除了一個天主外,沒有什麼神。因為雖然有稱為神的,或在天上,或在地下, 就如那許多『神』和許多『主,』可是為我們只有一個天主,就是聖父,萬物都出於衪,而我們也歸於衪;也只有一個主,就是耶穌基督,萬物藉衪而有,我們也藉衪而有。不過這種知識不是人人都有的;有些人直到如今因拜慣了邪神,以為所吃的是祭邪神的肉,因為他們的良心軟弱,就受了玷污。其實,食物不能使我們取悅於天主:我們不吃也無損,吃也無益。但你們要慬慎,免得你們這自由的抉擇,成了軟弱人的絆腳石。因為,如果有人看見你們這有知識的,在邪神廟裏坐席,他的良心若是軟弱,豈不受到鼓勵而去吃祭邪神的肉嗎?那麼,這軟弱的人,基督為他而死的弟兄,也就因了你的知識而喪亡! 你們這樣得罪了弟兄們,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,就是得罪基督。為此,倘若食物使我的弟兄跌倒,我就永遠不吃肉,免得叫我的弟兄跌倒。」(格前8:4-13)
保祿的立場正好與猶太人譴責吃祭過神的任何東西形成對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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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e. |
保祿對基督徒參與拜偶像活動有著很是不同的看法:
「你們且看按血統做以色列的,那些吃祭物的,不是與祭壇有分子的人嗎?那麼,我說什麼呢?是說祭邪神的肉算得什麼嗎﹖或是說邪神算得什麼嗎?不是,我說的是:外教人所祭祀的,是祭祀邪魔,而不是祭祀真神。我不願意你們與邪魔有分子。你們不能喝主的杯,又喝邪魔的杯;你們不能共享主的筵席,又共享邪魔的筵席。」(格前10:18-2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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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4. |
默示錄特別譴責一種拜偶像的方式,那就是對君主或對專制統治者的朝拜。書中稱羅馬為巴比倫,而羅馬的統治者則被稱為獸。
「以後我看見另一隻獸由地中上來... 牠因著在那獸面前所行的那些奇蹟,迷惑了地上的居民,便勸告地上的居民,給那受過刀傷而還活著的獸,立一個像。牠又得了能力,把生氣賦給那獸像,甚至叫那獸像說話,並使那些凡不朝拜獸像的人死亡。牠給所有的人,無論大小貧富,自主的和為奴的,都在他們的右手上,或在他們的額上,打了一個印號;如此,除非有這印號的,就是有那獸的名字或牠名字的數字的,誰也不能買,誰也不能賣。」(默13:11,14-17)
那獸殘酷的迫害基督徒,而「聖徒們」寧死也不朝拜獸。
「又允許牠可與聖徒們交戰,且戰勝他們;又賜給牠制服各支派、各民族、各異語和各邦國的權柄。地上的居民,凡名字從創造之初沒有記錄在被宰殺的羔羊生命冊中的人,都要朝拜牠。誰若有耳朵,就聽罷!誰若該被俘擄,就去受俘擄;誰若該受刀殺,就去受刀殺:聖徒們的堅忍和忠信即在於此。」(默13:7-10)
默示錄強烈地表達出最終能戰勝邪魔的期盼:
「我又看見一些寶座,有些人在上面坐著,賜給了他們審判的權柄,他們就是那些為給耶穌作證,並為了天主的話被斬首之人的靈魂;還有那些沒有朝拜那獸,也沒有朝拜獸像,並在自己的額上或手上也沒有接受牠印號的人。」(默20: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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