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a.
| 奧斯定的第一條提問:
主教應如何與神職人員共處? 信眾帶到祭台上的奉獻應如何分配;主教應如何在教會內行事? 教宗的答覆是: 你所熟識的聖經已有見證,特別在保祿致弟茂德的書信中,他就曾嘗試指導弟茂德在天主的殿宇內應有的行徑;而現時宗座的習慣是在祝聖主教時頒下訓令:必須將收入分成四份,一份歸主教及其家用,以款待賓客及餘興用;另一份歸司鐸;第三份送與窮人;第四份用於教堂維修之用。但,由於你的會友一直在修道院的會規下接受訓練,不須與英國教會的司鐸分開居住,該教會剛藉聖神的帶領而認識信仰;正確的做法是將制定一些類似早期教會宗徒們的生活方式;他們中無人說自己擁有任何東西,一切的東西都歸公用。(宗4) |
5b.
| 奧斯定的第二條提問: 雖然信仰只有一個,各地方教會可有不同習俗嗎? 羅馬聖教會能否用一種形式舉行彌撒而高盧教會則用另一種形式呢? 教宗額我略一世的答覆: 你的會友都是在羅馬教會中接受栽培而熟識所採用的形式。但我批准你,經過小心選擇後,採用任何你認為會被全能天主悅納的形式,無論是羅馬教會的或是高盧教會的,或任何教會的;總之,你從各教會或特別機構所收集的,都可向這信仰仍新的英國教會推介。因為我們不應就某地方而愛上某東西,或為某東西而愛上某地方。為此,請從各教會中選出虔敬的、宗教上的及正確的,將之結集起來,並播種於英國人心裡以為所用。 |
5c.
| 奧斯定的第三條提問: 我請求你教導我應如何懲罰那些搶劫教會的人? 教宗額我略一世的答覆: 我們對信眾應保持紀律,猶如好父親必須對子女的做法…這愛德,也應該留在心坎裡,使任何事都在理性的法規下進行。 |
5d.
| 奧斯定的第四條提問: 兩兄弟可否娶與他們家族並無血統關係的兩姊妹呢? 教宗額我略一世的答覆: 這事盡可放心去做。因為從聖經中找不到任何似是反對此等做法的話語。 |
5e.
| 奧斯定的第五條提問: 在哪一情況下信徒可與其族人結婚呢;娶後母或嫂嫂弟媳為妻是否合法? 教宗額我略一世的答覆: 只有信眾的第三或第四代方可合法結合…做兒子的不能娶其後母,因為他的父親早已與她結成一體…娶弟兄的妻子也是禁止的,因為她已與其弟兄結成一體。 |
5f.
| 奧斯定的第六條提問: 在沒有其他主教在場的情形下,可否祝聖主教?若主教彼此住得很遠是很難會面的。 教宗額我略一世的答覆: 無可否認,你是在英國教會那邊唯一的主教,你怎能不是在沒其他主教在場的情況下被祝聖為主教呢!因此,當有主教從高盧前來時,他們可在祝聖典禮中成為你的見証人。但,我們決定你的會友可在英國祝聖為主教,而主教們就不會因距離太遠而分隔,到最後,當要祝聖主教時,就沒理由因路途太遠不能走在一起而推搪了。有其他牧者在場也是極為有利的,因此他們應盡可能參與。因著天主的恩賜,舉行祝聖主教的地方不宜太遠,至使起碼三至四位主教能出席該次祝聖主教的儀式。 |
5g.
| 奧斯定的第七條提問: 我們應如何應付高盧及不列顛的主教呢? 教宗額我略一世的答覆: 我們將不賦予你對高盧主教的管治權,因為自古以來,阿爾勒的歷任主教已獲頒主教的披帶,我們不應以任何方法剝奪他既得的權力。但,不列顛的全體主教都交託予你。無學問的要教化,搖擺不定的要勸勉,走上邪路的要修正。 |
5h.
| 奧斯定的第八條提問: 懷孕婦女可否領洗? 在孩子出生後,產後的婦女需等候到何時才可進入聖堂? 孩子出生後多少天才可領受聖洗聖事,以至在有可能死亡的情況前預先完成;又產婦的丈夫應隔多久才可以與她行房;在月事期間,她進入教堂或領聖體是否合法? 或當一個男子在與妻子行房後而未清洗自己,他可否進入教堂或朝拜聖體?無知的英國人都應該知道這一切事情。 教宗額我略一世的答覆: 為何懷孕婦女不能領洗呢?在全能天主的眼中生育子女絕對不是一件錯事。基於什麼理由可阻止人接受洗禮的恩寵呢?那是全能的天主為人類所保留的禮物罷! 任何情況都不能禁止產後婦女接受洗禮,若有死亡的危險更應盡快並毫無阻延地給她付洗。 |
5i.
| 奧斯定的第九條提問: 任何人如在幻覺中,就如慣常在夢中發生般,他可否領主的聖體;又如果他是神父,可否舉行聖祭? 教宗額我略一世的答覆: 這是罪但要視乎有否任何責任需承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