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atholic Dictionary

Apostle宗徒

宗徒(Apostle)一字,原意是指是那些被天主所派遣,懷有特別訊息或使命的人。在希伯來書第三章第一節裡,耶穌就被稱為我們所公認的欽使(Apostle,被天父所派遣者)和大司祭。 

在眾多跟隨了祂很長時間的門徒之中,耶穌揀選了十二位宗徒。在祂復活了以後,耶穌顯現給這十二位並揀選他們作為祂復活的見證人。隨後,耶穌派遣他們(猶如天父派遣了耶穌)去延續祂福傳的工作,將福音傳給普世萬民,直至地極。

耶穌的教會就是建基於這十二宗徒的基礎之上。在教會內,宗徒的職務是永久的,這是為了確保耶穌所賦予給宗徒們的使命能延續至時間的終結。藉聖秩聖事,主教們領受了他們的職務,就是成為宗徒們的繼承人。

宗徒的權責:宗徒直接接受「降生成人的聖言」的教導,被委任成為福音的宣傳者;宗徒對耶穌的生活及教導作出最真實的詮釋,因為他們是受聖神指引為基督而作見證(若1526-27)。宗徒的教導被認為是合乎基準的,他們被尊為教會的「柱石」(迦29)和「角石」(弗220;參默2114);他們的教導成為基督徒信仰與生活的規範。他們的教導被紀錄於新約之中而得以存留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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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st Modified 8/5/07 9:50 AM